为了规范“金文通”所以的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售后服务,以实现“规范、快捷”的售后承诺,金文通公司特制定本条例,以保障各项售后服务的正常进行。
1、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本产品而发生故障,持保修卡和有效购买凭证可享受以下保修服务:
一年内:产品主体出现功能质量问题,无明显人为损坏,免收维修费。由该地签约代理商及售后服务中心负责为顾客提供以备用品更换服务。
2、在保修期内,顾客需要出示有效的保修卡或者发票,如无有效凭证或者笔身序列号缺失,将被收取维修费用及由此产生的物流费用。
2.1、经销商必须在保修卡上盖印经销商公章或填写经销商地址、联系方式、购买日期(如无购买日期,保修期将以出厂时间计算)。
2.2、经销商需指导客户如实、完整地填写保修卡。
3、属于保修的器件指产品主体,产品主体之外的其他配件 (如TF卡、耳机、数据线等)不属保修范围。
4、产品出现以下情况,实行付费维修:
4.1、由于人为造成产品的外壳及内部器件损坏;
4.2、无产品序列号或产品序列号不完整;
4.3、由于错误操作、意外事件、输入不合适电压、液体渗入、商业性用途使用等情况造成产品外观损伤、内部器件损坏造成的故障;
4.4、由于擅自拆封修理或更改产品内部的零部件所造成的故障和损坏;
4.5、超过免费保修期,将被收取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维修费、材料费、物流费等),不在此范围内的收费项目依照实际情况而定,维修服务费的标准请咨询该地指定的售后服务中心。